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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防骗能力!警方披露五类典型网络诈骗伎俩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日期:2018-05-22  阅读: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伴随着网络产业的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漏洞实施诈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由于此类案件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破案难度、成本极大,致使各类网络诈骗案件居高不下。近日,警方披露了近期发案较为突出的几类网络诈骗,通过揭露不法分子的行骗手段,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提升自身防骗的能力。

警方公布的第一类网络诈骗为冒充客服诈骗。不法分子惯用手段为:不法分子获取公民最新信息后,利用网络或电话的方式,冒充淘宝客服以“购买商品有问题要回收并给受害人退款”或“以赔偿其丢失邮寄的包裹费用”为由进行诈骗。

警方提醒:在接到客服电话后必须先向所购买的商家核实;网络退款并不需要向对方转账;不要随意扫描二维码或点开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也不要将银行卡账号、密码和验证码告诉陌生人;如发现被骗,保留相关证据,立即报警。

警方公布的第二类网络诈骗为网络兼职诈骗。不法分子惯用手段为: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发布兼职招聘信息,以“淘宝刷单返现”为诱饵,在网上发布刷淘宝信誉的兼职广告,引诱受害者在其提供的淘宝店拍下某订单,并承诺受害人付完款后,把订单款和佣金一并打回受害者账户,但事主操作后,不法分子称还要再接着拍才能返还订单款,导致网友上当受骗。

警方提醒:没有免费的午餐,特别是那些时赚百元、日赚千元的“好事”一定是骗局;为降低学生被诈骗的风险,希望各位学生提高警惕,凡是网络兼职,大部分均是骗局,特别是让你先付钱的一定是骗子。

警方公布的第三类网络诈骗为网络租房诈骗。不法分子惯用手段为:不法分子发布虚假租房信息,往往以地段好、价格便宜引诱租房者上当,并以“在外地出差”等理由,要求租房者先交押金或房租,骗取租房者现金。

警方提醒:在网上看好房后,应核实真实房屋地址信息,再进行询问;提高警惕,一定要先看房、拟好租房合同后再付钱。

警方公布的第四类网络诈骗为针对财务人员网络诈骗。不法分子惯用手段为:不法分子通过盗用公司经理或高层的QQ号,并冒用身份通过QQ联系公司财务人员,请客户吃饭、出差没带钱、生意转账为由,让公司职员给对方银行账户汇款,骗取大量财物。

警方提醒:在QQ好友或手机通讯录中,重要人物的重要信息不能写得太过直白;接到对方电话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确认,如可以委婉地多问几个关于公司的人和事,通过询问,设法核实对方身份的真实性;广大群众和单位职员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若不慎被骗应立即报警,并设法“锁”住诈骗嫌疑人的资金账户;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做好预警安全防范宣传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防止案件蔓延。

警方公布的第五类网络诈骗为冒充好友买机票诈骗。不法分子惯用手段为:不法分子通过冒充受害人好友的微博,以微信、电话出国被封号为由,要求受害人帮忙购买机票。不仅如此,对方为了博取信任,还伪造了转账记录以及安排“购票点经理”接通电话和接受转账。受害人信以为真,并给对方转款后,发现被骗。

警方提醒:如遇到这种情况,必须通过社交软件以外的其他渠道求证是否是本人,如打电话、聊语音来确认,只要是转账就得多渠道核实,提高防范意识;在国内的人可以找国外朋友要身份证号,直接帮朋友订票;一旦发现自己QQ、微信等社交工具被盗号,要及时通过打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好友,以免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如果上当受骗,则要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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