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是网络舆论监督的新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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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 日期:2009-06-04 阅读:
能用“防卫过当”定性至少已证明,邓玉娇案不是邓一人的过错,而是受到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人身侵害后的被动自卫;邓不再是简单的加害者,而是身不由己的“被动加害”、据理力争的人格抗争者。绕个大弯,邓案终于回归理性博弈阶段。虽是亡羊补牢,仍不失为补缺标本。如何面对网络舆论监督等新问题,这是一个值得汲取经验的教材。
网络舆论已成为社会发展中需要面对的新问题,“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官太太团出国事件”、“贫困县县委书记戴52万元名表”、“躲猫猫事件”、“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区处级官员别墅群”、“史上最牛的官员语录”、“史上最牛公章”等,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民意潮流,“在网络上,一个普通人就可能做到‘一呼百万应’”,
安徽
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主任车敦安如是说。特别是“三公部门”: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更易成为网络焦点。形成强烈的公共参与意识和“说了就要做”的公民行动。
网络舆论具备传播快、杀伤力强、难以控制等现代特点,政府要高度遵循信守公正、坦诚透明的原则,和群众进行及时对话和良性互动,让群众的知情饥渴得到满足,凸显政府在应对网络舆论监督面前的从容镇定、运筹帷幄的决策智慧和前瞻意识。
不少政府对网络舆论和传播规律,仍有心不在焉的意识,存在认识不深、理解不透的“思维盲点”。认为依靠宣传部门的“统一口径”就能解决,认为依靠政府的“一家言”就能驾驭全局。甚至认为这是“炒作”,“不足为信”,“不敢说,不会说,不能说”,其结果反使自己更加被动。比如邓玉娇案中的巴东县政府,对网络舆论监督的处理能力就“不及格”,过于自闭和自以为是,不够及时、公开和透明,不注重疏导,导致事件继续升级,骑虎难下,更为被动。
6月1日《瞭望》周刊刊登了《各级干部对网络群体事件不适应》的综述,“《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日前在沪苏渝皖等多个省市采访时发现,群体性事件不仅发生在现实世界中,在网络上同样发生。对此,许多地方党政干部还缺乏足够明确的认识,对网民回应不足、不及时、不充分的现象普遍存在”。
而邓玉娇案转由恩施州公安机关刑侦后,情况就发生了逆转。恩施州公安机关的这种做法可以说是对网络舆论监督的高度重视。有了这种互动和信任机制,就是邓玉娇案出现了网民们“想不到的坏结果”,群众也能认同。因为群众看到了政府的坦诚和透明。
只要政府引导正确,态度诚恳,网络上体现的民意声音也能成为政府形象的助力器。比如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和网友的在线交流,“我今天是没有任何稿子和大家在交谈,我会引一些数据,有些可能是正确的,有些凭记忆也有失误,但是为了让大家了解,我还是尽可能地向大家讲一些事实。”面对官员财产申报等敏感问题,毫不回避,坦诚相待,“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为人民利益献出一切”。得到了网民们异口同声的赞许。
互联网不仅是信息传播阵地,也成了群体事件的“主要动员手段和传播主渠道”。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应切实认真重视这种民意民情新动向,加大学习力度、重视力度、引导力度、信息敏感度。尤其需要将之当做民意的窗口,多疏导、劝解,而不是简单围追堵截。正如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王石泉博士所言:“今后对领导干部的培训,要特别增加‘互联网时代中,领导干部应当如何提高党性修养和执政能力’的内容,通过深入分析近年来网上热炒的多起涉公案例,总结出其中的规律和教训,教育领导干部树立更加健康正确的财富观、权力观,维护好党和政府在互联网上的公共形象。”(刘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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