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通信行业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工作,促进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提高网络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本办法对适用范围、信息报送单位、信息报送项目、信息分级规范均有详细说明。办法要求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报送的信息项目涵盖下述方面:网络接入链路中断或拥塞;系统瘫痪、遭到入侵或控制、应用服务中断等;用户数据被篡改、丢失等;垃圾邮件发现和处置情况;系统感染恶意代码情况;网页篡改、网络仿冒等情况;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其它信息。
这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平安、详和迎接建国60周年庆典推出的又一举措。李毅中部长在上周召开的全国电信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我国互联网用户达3亿多户,通信消费成为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成为群众日常开支的一部分,监管部门要从政治上、文化上对人民负责,治理网络欺诈、短信垃圾等不良行为,净化网络环境。要全力做好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监管部门要圆满完成重要时期的通信保障任务,要加强技术手段,提高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