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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必须制止网络语言暴力

来源: 作者:本站  日期:2012-09-09  阅读:

近日,有打假斗士之称的方舟子,因不堪论战对手在微博上对其家人的造谣辱骂及对其未成年女儿的人身威胁,同时为抗议某网站不及时公正地处理该问题,停止了其微博的更新。该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巨大反响,一些报刊也纷纷进行了报道。

  自网络交流平台诞生以来,“人人面前摆上了一支话筒”,开辟了公民自由发表意见、表达诉求的新渠道,为推动社会进步起到了良好作用,但与之相随网络语言暴力问题也一直令人关注。对于网络语言暴力,有人认为,为保护言论自由,不应过多加以限制;还有人认为,言论并不会对人身产生实质性伤害,无需加以限制。此言大谬!

  自由永远是相对而非绝对的,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言论自由有着明显的边界,其底线在于不得散布虚假言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或侵犯他人名誉,不得侮辱他人人格或对他人进行人身威胁等等。

  语言暴力达到一定程度,足以对他人人身权利造成损害,它除了会降低他人的社会评价,损害其人格与尊严,对个体的精神伤害往往是巨大的。西方有句谚语:柔软的舌头能够折断坚硬的骨头;中国古人讲: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关于这点,古今中外有着相同的认识。

  中国《刑法》中诽谤罪和侮辱罪的设立,显然认为语言暴力会对人身权利造成实质性伤害。英国为制止网络谩骂和诽谤,新修订了《诽谤法案》,以便于司法和警方的介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民众已经或正在认识到网络语言暴力的危害性,通过法律对此进行遏制已成为一种趋势。中国现行的法律对此类行为入罪门槛较高,打击力度明显不够,需要对有关法律条款作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网络是一个虚拟社会,但每一个网络面孔的背后都是现实社会中活生生的人。中国网民已突破五亿,网络社会生态映射的是现实社会的生态。

  此事件出来后,一些在网络上有较大话语权的人对方舟子冷嘲热讽、幸灾乐祸,或明或暗地支持网络语言暴力行为,由此也影响了其粉丝们的言行。这既反映出某些“网络大腕”们在发表意见时,理性、文明、责任感等品质的缺失,更显现了制止网络语言暴力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吕军)


详情请看:http://news.cjn.cn/cjsp/fy/201208/t20381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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