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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的法律边界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日期:2014-04-30  阅读:

网络舆论规范管理的过程是漫长的,只有人人都能自觉遵守网络法则、维护网络秩序,法律的约束与自由才能真正的体现出来。

近日,“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秦志晖当庭表示不上诉。

网络舆论的监管,是新媒体时代各国都面临的重大考验,泄露秘密、曝光隐私、造谣诽谤在网络中肆虐泛滥,屡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07年,韩国率先引入网络身份验证机制,正式施行了网络留言实名制,但终因网民阻力太大于2012年宣告取消。有了前车之鉴,中国这个网络人口最多的国家要如何开展网络舆论管理工作也逐渐成为了社会各界及广大网民关注的焦点。2013年9月9日,“两高”发布司法解释,明确划定了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

通过“秦火火”案的审理,案件事实真相一一查明,虚假谣言层层揭露,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我们会相信那些都是真的,为什么我们的情绪、思想会那么轻易的被短短的数百文字所调动?我们在面对未经证明的信息时,如何还能保持理智的思考和对真相的探究?面对网络谣言,大多数网民都“宁可信其有”,在不了解真相、不知道来由的情况下依然投身其中,积极转发评论,致使谣言愈演愈烈。

我们知道,绝大部分上网民众的初衷是积极向上的:既然动动鼠标转发几条微博就能惩贪治腐、警醒世人,就能为中国社会健康发展贡献正能量,那何乐而不为呢?殊不知,有些“大V”们早已发现控制舆论带来的滚滚财源和无限商机,他们费尽心机编纂传播谣言,用各种重磅消息给粉丝洗脑,为的是将自己的言论迅速扩散,产生舆论热点,从中博得关注、声望,甚至金钱。从这点上说,“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在遏制网络谣言蔓延的同时,量化了网络言论涉法的细节,值得称道。“秦火火”案的网络曝光,使广大网民都了解了我国法律对网络舆论的监管尺度,他既保护真相打击造谣传谣,又不妨碍网民们发发牢骚、出出怨气,是正确的、可取的。

“两高”的司法解释拉开了中国网络舆论规范管理的序幕,但依然任重而道远,除了网络大V等微博群体外,还有很多类型的网络群体亟待规范整顿,最典型的是一些知名网站的新闻编辑群体。近年来,网络上越来越多地出现“公权力对立言论”和明显的“地域攻击”言论,诸多权力机关和省市区域纷纷“中枪”,不少网民在网络上相互抨击,种种恶毒言论愈演愈烈,甚至各种民族歧视的论调也充斥其中,究其原因,均是由于网络新闻编辑为了增加点击量和评论量,在拟定标题或发表网络文章时刻意偏袒、断章取义,主动制造焦点矛盾或地域矛盾,用以挑起网民争论。因此,网络媒体的这种“刻意调唆”做法不仅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更给社会运转带来了不稳定因素,需要下大力气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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