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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出台:不得人肉搜索、流量造假

来源:新京报 作者:许雯  日期:2019-12-19  阅读:

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为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国家网信办今日(12月20日)公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鼓励网络平台、网民等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正能量内容,不得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流量造假、操纵账号,严重违规者将面临网上行为限制等联合惩戒。规定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鼓励发布正能量内容

规定提出,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等内容的正能量信息。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内容的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内容的不良信息。

网络平台应健全网络谣言处置制度

针对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规定提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制定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细则,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跟帖评论审核、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和网络谣言、黑色产业链信息处置等制度。

规定明确平台应建立健全算法推荐的人工干预和用户自主选择机制、广告管理制度、平台公约和用户协议制度、举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鼓励平台在重点环节传播正能量信息,不得在重点环节呈现不良信息。

网民不得网络暴力、人肉搜索

对于网民等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应当文明健康使用网络,在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形式参与网络活动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鼓励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监督。

网络群组、论坛社区版块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依法依约规范群组、版块内信息发布等行为。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严重违规将面临联合惩戒

规定还明确了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的法律责任。

按照规定,网信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和网络信息内容使用者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网络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规定明确,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新京报记者 许雯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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