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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不能任性而为

来源:新华社 作者:  日期:2016-11-07  阅读:

新华

新华

2016年被称为“网络直播的元年”。作为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产物,网络直播是当前最为火爆的风口产业之一。网络直播方兴未艾,却也乱象频出。

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重拳整治网络直播乱象,促进网络直播健康发展。

“弹幕”不能太任性

根据《规定》,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同时,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弹幕是网络直播的一种非常重要的表达方式,也是直播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定》强调,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直播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祝华新表示,弹幕中有一些偏离主流价值观的内容,如性别歧视、地域歧视、低俗文化等,不能任由泛滥,直播平台更需做好把关,避免一些亚文化的东西对青少年构成侵蚀。

落实直播平台“主体责任”

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健全信息审核、信息安全管理、值班巡查、应急处置等制度;应当具备即时阻断互联网直播的技术能力;应当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规定》明确了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的主体责任。

“解决网络直播乱象必须要牢牢抓住网络直播平台这个牛鼻子。”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认为,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在享受直播带来利益的同时,还要从人员配备、技术保障、内容监管等方面承当起应尽的义务。随着互联网直播的快速发展,一些直播平台开始涉及新闻传播领域,成为新闻信息传播的一个重要渠道。

《规定》为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提出了“双资质”要求,即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时,都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对直播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应当设立总编辑。

直播服务必须“实名制”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须进行实名认证、须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进入“黑名单”者将禁止重新注册账号……专家表示,规定中的一系列监管措施极具针对性,抓住了整治网络直播乱象的“要害”。

《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健全社会投诉举报渠道,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专家表示,网民一方面要加强媒介素养,注意不跟风、不传谣,一方面也要自觉抵制网络直播中的不良风气,不给那些用违法内容“博眼球”的网络主播提供市场。 (据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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