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创新传播方式
互联网时代,国家传播治理除了要在制度层面进行传承和创新,还要求具体的传播治理机制与时俱进。
扎实研究问题。媒介技术的突飞猛进时刻改变着传播环境。互联网的扁平化赋权使得信息的增量和舆论的多样已经超出了传统治理体系的处理能力。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科学细致的研究分析,也就没有更为合理的传播治理手段的创新。在这个意义上,国家传播治理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建立研究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对不断出现的新闻舆论问题进行扎实而专业的研究,谨慎出台政策和相关规定,避免出现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也就是说,整个传播治理体系需要在专业化、系统化和智能化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创新传播方式。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和机制的“九大创新”。习近平总书记从宏观的制度、中观的机制乃至微观的方式方法上,为新闻舆论工作作出了明确的指示。在当下复杂多变的传播环境中,传播治理能力的提升必须基于扎实的调查研究,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进行传播方式创新,各种崭新的传播业态(比如社交媒体、直播、虚拟现实等)都需要拿来为我所用;同时,更要把握互联网时代的传播规律,从移动化、社交化、视频化、数据化和智能化等方面,提升新闻宣传管理部门的专业水准和新型主流媒体的从业水平。
做到“有的放矢”。不管互联网的连接性多么“无远弗界”,不管大数据的量级如何储藏着解决众多问题的技术潜能,当下的信息、新闻、舆论以及意识形态问题,都要求一个传播治理系统能够有的放矢地出台解决方案,而不是被各种产业或技术话语所左右。在这个意义上,需要超越技术乌托邦叙事所带来的未来想象,把视角拉回具体的现实问题。与此同时,考虑到传统新闻宣传制度的封闭性和有限性,新的传播治理体系需要更多地向利益相关方开放参与空间,使得“协同治理”成为未来解决具体传播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简而言之,“有的放矢”就是要求国家传播治理从解决具体问题着手,而不是抽象地发号施令,切实提升治理能力,提高治理效率。
国家传播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我们对于传播治理能力的提升有着更为迫切的需求。因此,我们需要传承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优良传统,应技术、产业和社会舆论环境的变化,创新体制机制,做到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与时俱进。如是,才能进一步夯实党对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力,才能进一步提高现代传播体系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