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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网民的“自留地”

来源: 作者:本站  日期:2017-03-13  阅读:

“近年来,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便捷。但互联网也是一把‘双刃剑’,管不好就会出大问题。”谈到我国网络当前的情势,全国人大代表、武警北京总队政治委员刘振所呼吁:网络监管刻不容缓。

刘振所神色严肃地告诉记者,一个时期以来,西方敌对势力把利用网络作为对我渗透破坏的主要阵地,有的地方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网络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甚嚣尘上,一些网络谩骂、语言暴力、粗鄙低俗等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危害着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直接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加强网络监管,事关国家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利益,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刘振所表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互联网是无形的,但运用互联网的人是有形的。让这个家园更美丽、更干净、更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网民共同参与。

为此,他建议:首先,要强化网络安全、网络监管的战略意识。网络空间正在加速演变为战略威慑与控制的新领域、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平台、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新阵地、未来军事角逐的新战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我们必须顺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趋势,树立互联网就是国家战略资源优势,积极抢占核心技术,主动占领网络市场,引导人们认清“网上有政治、网上有敌情、网上有陷阱”,不断发挥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其次,要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网络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不是某个网民的自留地,而是数亿网民的“公地”。人们不仅在现实生活中应遵守道德规范,而且在网络上也要履行道德规范。要提高网民的网络素养,做到自觉弘扬正能量、高扬主旋律;第三,要构建依法治网、全面监管的治理体系。法治的力量最持久,最具约束力。必须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与时俱进,查漏补缺,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网络空间安全管理要求,真正做到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尤其是对一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和诈骗等违法活动,要深挖信息来源,严厉追查制造者、传播者的法律责任,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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